• 关于召开调整阳春市城区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及听证参加人旁听人选取办法公告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18-11-03  /  浏览:3230 次  /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定于2018年12月上旬(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对阳春市环境卫生管理站向我局提出《关于调整城区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申请》进行公开听证。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实施细则》(粤价〔2010〕10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参加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旁听人的选取办法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听证参加人、旁听人资格要求:

(一)、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对垃圾处理收费情况有一定的了解。

(二)、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对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有一定的了解。

(三)、具有分析问题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四)、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能正确履行代表职责。

(五)、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听证参加人、旁听人名额及选取办法:

(一)听证参加人名额及选取办法:正式代表共15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选取:

1.消费者代表11名: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不足11名时,由我局委托消费者委员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当报名人数超过11名时,我局将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选取过程将邀请媒体参与监督。

2.经营者代表1名:由环境卫生管理站推荐1名。

3. 政府有关部门代表2名:由财政局、市法制局各推荐1名。

4.专家学者代表1名:邀请对城市垃圾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研究,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

(二)旁听人名额及选取办法: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旁听人3名,旁听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报名者应提供姓名、性别、职业、民族、现住址,户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近照等详细资料,企业单位应提供法人资格、委托参加人姓名、联系电话,向市发展和改革局申请报名。

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应广泛听取、收集消费者、经营者或者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并如实反映,就定价听证方案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和理由,并提出询问,认真审阅听证笔录并签名确认,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报名时间:2018年11月9日前。

四、报名地点: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区东湖东路46号,邮编:529600,联系人:李雄彬、联系电话:0662-7718877,传真:0662-7717565,邮箱:yc7718877@163.com

  

 

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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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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