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房住不炒”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对政策进行微调。对于三四线城市而言,房价调控政策总体虚多实少,需要进一步完善应对市场变化的政策调节机制,全面落实当地政府稳定房价的主体责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27日发布11月《中国住房市场发展月度分析报告》认为,“房住不炒”仍是新形势下住房政策的前提,应保持政策定力,即使房价出现暂时性下跌,也不宜出台刺激或鼓励购房政策。
报告强调,在城市化大背景下,住房供求矛盾长期存在,“房住不炒”仍是新形势下住房政策的前提。当前部分城市房价下跌,总体仍属于市场的正常调整,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也仍然具有充足的流动性。应保持政策定力,即使房价出现暂时性下跌,也不宜出台刺激或鼓励购房政策,避免房地产调控前功尽弃。但部分房价下跌的城市,可以因地制宜地调整一些不合时宜的房地产政策,如限售、限价等,使得房地产政策体系更为科学合理。
报告建议,对于一二线城市而言,限购、限贷等行之有效的需求管控政策,仍有必要继续实施。住房总量不足仍然是一二线城市住房市场的主要矛盾,住房需求管控政策没有整体退出条件。但在“房住不炒”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对政策进行微调。对于三四线城市而言,房价调控政策总体虚多实少,需要进一步完善应对市场变化的政策调节机制,全面落实当地政府稳定房价的主体责任。
报告认为,继续支持首次购房需求,合理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通过对市场利率的调节,抑制首套房贷利率的大幅上浮,切实降低居民首次购房的还款负担。对于居民在一定时期内买一卖一的改善性住房需求,应创造交易便利和给予税费减免。通过市场过滤机制的作用,这将使更多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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