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楼盘收取2300元左右的管道天然气容量气价问题一直以来都存在争议,业主们从近年来已多次投诉,最近阳春市发改局(物价局)再次明确回复“此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阳春市博能燃气有限公司结算,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已有楼盘物业作出积极响应把2300元转为了物业费抵扣。
图片来源:南方阳春
(投诉截图)
阳春市发改局(物价局)6月28日回复:
一、阳春市报装管道天然气不需要交初装费,任何单位都不得向用户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增容费、开户费或以其他名目收取相同或类似费用。
二、阳春市区管道天然气容量气价按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阳春市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的批复》(春发改价格[2018]3号)规定执行:
(一)新建商品房(配套规划有管道天然气)的容量气价为2400元/户,新建建筑物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阳春市博能燃气有限公司结算,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
(二)旧小区商品房(已建成但未配套安装管道天然气,后来需要加装的)、居民自建房用户容量气价2400元/户,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按《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计算,由用户承担。
三、至于收费不开发票等问题,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据了解阳春很多楼盘都存在收取天然气容量气价费现象,准备购房或已购房的要了解清楚相关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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