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告】对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作重大调整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21-05-20  /  浏览:1660 次  /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为落实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现将调整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1.会议通过取消对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8.09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限制条件。申请公积金第二套住房贷款,不再限制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5月14日起开始执行。

2.会议通过简化我市缴存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其住房公积金余额在5万元以下的,不需提供继承公证书,由已故缴存人的配偶、子女或父母,亲笔签名承诺书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和需提交资料按《阳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归集业务指南》办理,从5月14日起开始执行。

特此通告。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19日       


来源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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