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1-06-06  /  浏览:12956 次  /  

阳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阳春市统计局  阳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普查人员的共同艰苦努力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已圆满完成。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3] 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4] 为875896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49504人相比,10年共增加26392人,增长3.11%,年平均增长率为0.31%。


图1-1 2000年以来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1.webp.jpg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5]276524户,集体户7060户,家庭户人口为839086人,集体户人口为3681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5人减少0.22人。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7个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7个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阳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阳春市统计局  阳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7个镇(街道)常住人口[2] 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17个镇(街道)中,人口超过10万人的镇(街道)有1个,在5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镇(街道)有4个,少于5万人的镇(街道)有12个。其中,春城地区(含春城街道、河西街道)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为36.58%。

2-1 各镇(街道)人口

                                                                   单位:人、%

  

人口数

比重[3]

2020

2010

全市

875896

100

100

春城街道

220913

36.58

28.67

河西街道

99457

(含春城街道、河西街道)

(含春城街道、河西街道)

河朗镇

27433

3.13

3.54

松柏镇

32096

3.66

4.71

石望镇

24322

2.78

3.00

春湾镇

70720

8.07

7.79

合水镇

44872

5.12

5.42

陂面镇

38913

4.44

5.49

圭岗镇

20487

2.34

4.02

永宁镇

23806

2.72

3.35

马水镇

30613

3.50

4.02

岗美镇

41658

4.76

5.45

河口镇

17900

2.04

2.50

潭水镇

53250

6.08

6.66

三甲镇

41272

4.71

5.11

双滘镇

37085

4.23

4.50

八甲镇

51099

5.83

5.78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7个镇(街道)中,有3个镇(街道)人口增加,依次为春城(含春城街道、河西街道)、春湾镇、八甲镇,分别增加76843人、4554人、2008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春城(含春城街道、河西街道)、春湾镇、八甲镇人口所占比重分别上升7.91、0.28和0.05个百分点,河朗镇、松柏镇、石望镇、合水镇、陂面镇、圭岗镇、永宁镇、马水镇、岗美镇、河口镇、潭水镇、三甲镇和双滘镇人口所占比重下降,分别下降0.41、1.05、0.22、0.30、1.05、1.68、0.63、0.52、0.69、0.46、0.58、0.40和0.27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7个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7个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指各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



阳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阳春市统计局 阳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7个镇(街道)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455286人,占51.98%;女性人口为420610人,占48.0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79上升为108.24。


图3-1 2000年以来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2.webp.jpg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17个镇(街道)中,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上的镇(街道)有9个,在105-110之间的镇(街道)有6个,在100-105之间的镇(街道)有2个。

3-1  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性别比

全市

455286

420610

108.24

春城街道

112879

108034

104.48

河西街道

50782

48675

104.33

河朗镇

14517

12916

112.4

松柏镇

16544

15552

106.38

石望镇

12620

11702

107.84

春湾镇

36487

34233

106.58

合水镇

23250

21622

107.53

陂面镇

20293

18620

108.98

圭岗镇

11050

9437

117.09

永宁镇

12741

11065

115.15

马水镇

16415

14198

115.61

岗美镇

21929

19729

111.15

河口镇

9645

8255

116.84

潭水镇

27744

25506

108.77

三甲镇

21714

19558

111.02

双滘镇

19746

17339

113.88

八甲镇

26930

24169

111.42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指市内17个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7个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阳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阳春市统计局 阳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7个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221093人,占25.24%;15-59岁人口为492805人,占56.26%;60岁及以上人口为161998人,占18.5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9818人,占13.6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3.8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1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2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2.38个百分点。

4-1  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875896

100.00

0-14

221093

25.24

15-59

492805

56.26

60岁及以上

161998

18.50

其中:65岁及以上

119818

13.68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17个镇(街道)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65%之间的镇(街道)有1个,在60%以下的镇(街道)有16个。

    17个镇(街道)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其中,  14个镇(街道)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4-2  各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占总人口比重

0-14

15-59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阳春市

25.24

56.26

18.50

13.68

春城街道

22.69

63.82

13.49

9.49

河西街道

25.58

58.67

15.75

11.54

河朗镇

29.30

52.22

18.47

13.54

松柏镇

28.03

51.55

20.41

15.52

石望镇

26.40

52.06

21.54

15.92

春湾镇

27.47

54.31

18.22

13.28

合水镇

27.22

52.26

20.55

15.00

陂面镇

26.23

51.06

22.71

17.22

圭岗镇

22.56

51.85

25.59

19.72

永宁镇

24.01

54.00

21.99

16.65

马水镇

22.29

54.23

23.48

18.46

岗美镇

22.88

55.93

21.19

16.13

河口镇

24.22

52.74

23.03

17.26

潭水镇

25.18

54.00

20.81

15.63

三甲镇

26.18

51.99

21.83

16.27

双滘镇

26.56

51.75

21.69

16.51

八甲镇

29.59

50.84

19.57

14.41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7个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7个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232460人,16-59岁人口为481438人。



阳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阳春市统计局  阳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17个镇(街道)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773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126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157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442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474人上升为659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750人上升为1270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9850人下降为3671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1357人下降为31331人。

5-1  镇(街道)10万人口中拥有的

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阳春市

6592

12703

36714

31331

春城街道

14208

22996

29895

22697

河西街道

7822

14956

35167

29467

河朗镇

2643

6062

41891

34572

松柏镇

3206

8431

40575

34010

石望镇

2849

5884

43269

35856

春湾镇

3322

7360

41374

33979

合水镇

3514

9050

38550

34988

陂面镇

3148

7869

41857

35225

圭岗镇

3910

9845

39825

34920

永宁镇

3768

9367

37944

33538

马水镇

4057

10897

37086

35763

岗美镇

4206

9938

40463

33780

河口镇

3542

9989

41089

32955

潭水镇

3534

9264

36505

38162

三甲镇

3528

8030

41481

33434

双滘镇

2794

6981

38204

36602

八甲镇

2485

6092

37558

36539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48年提高至9.00年。

    17个镇(街道)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县(市、区)有1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镇(街道)有1个,在9年以下的县(市、区)有15个。

5-2 镇(街道)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2020

阳春市

9.00

春城街道

10.54

河西街道

9.32

河朗镇

8.27

松柏镇

8.41

石望镇

8.30

春湾镇

8.44

合水镇

8.41

陂面镇

8.43

圭岗镇

8.38

永宁镇

8.13

马水镇

8.38

岗美镇

8.46

河口镇

8.41

潭水镇

8.25

三甲镇

8.33

双滘镇

8.00

八甲镇

7.97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2267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   3991人,文盲率[4]由3.14%下降为2.59%,下降0.5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7个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7个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市内17个镇(街道)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阳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阳春市统计局  阳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人口[2]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60359人,占41.1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15537人,占58.8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6345人,乡村人口减少39954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6.53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164404人,均为流动人口。其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4458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4994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85964人,增长109.59%。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7个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7个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阳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解读

阳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2020年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共同协调,全体普查人员攻坚克难、无私奉献,广大普查对象广泛参与、积极配合,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为全市制定下一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人口发展战略提供了重要依据。10年来,阳春市人口发展趋势出现一些积极的变化,表现出一些新特点、新情况。

    一、常住人口总量超87万,常住人口总量持续增长

    2020年11月1日零时,阳春市常住人口87589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49504人相比,10年共增加26392人,增长3.11%,年平均增长率为0.31%,在阳江市各县(市、区)中的常住人口总量排第1位。我市从2000年以来,常住人口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40581人增长到2020年的875896人,人口总量总体呈持续上升态势,其中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年均增速分别是0.11%和0.31%,人口增量基本呈上升态势。2010年、2020年近两次普查人口增量分别为8923人、26392人,人口规模不断增长。

    分区域看,阳春17个镇(街道)中,有3个镇(街道)人口呈增加态势。人口增长的镇(街道)依次为春城(含春城街道、河西街道)、春湾镇和八甲镇,分别增加76843人、4554人和2008人。与2010年相比,春城(含春城街道、河西街道)、春湾镇、八甲镇人口所占比重分别上升7.91、0.28和0.05个百分点,河朗镇、松柏镇、石望镇、合水镇、陂面镇、圭岗镇、永宁镇、马水镇、岗美镇、河口镇、潭水镇、三甲镇和双滘镇常住人口所占比重下降,分别下降0.41、1.05、0.22、0.30、1.05、1.68、0.63、0.52、0.69、0.46、0.58、0.40和0.27个百分点,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高速公路等交通网络快速发展,人口向春城(含春城街道、河西街道)和春湾镇集聚程度明显增强。

    人口增长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自然增长人口逐年稳步增加,根据公安部门数据,2020年阳春户籍人口1224391人,与2010年户籍人口1133990人相比,增加90401人,年均增长0.77%。二是社会发展较快,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大型企业,吸纳了众多外省人员。2020年阳春市常住人口中流入人口(半年以上)达164404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为14458人,省内流入人口为14994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85964人,增长109.59%。

    二、人口性别比上升,性别比差距略微扩大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55286人,占51.98%;女性人口为420610人,占48.0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79上升为108.2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17个百分点,低于全省4.84个百分点,低于阳江市1.54个百分点。

    三、少儿人口比重上升,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1093人,占25.24%;15-59岁人口为492805人,占56.26%;60岁及以上人口为161998人,占18.5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9818人,占13.6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3.8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1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2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2.38个百分点,与阳江市趋势基本一致。从人口年龄构成上看,受生育政策调整影响,少儿人口数量和比重上升,且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老年人口健康状况也不断改善,老年人口的规模明显扩大。

    全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18.5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到13.68%。按国际通行判断标准,我市已于2000年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带来的问题是社会、家庭养老负担的增大,在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老年人口比重提高的背景下,庞大的老年人群体,增大了社会和家庭的赡养压力。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阳春市经济发展活力持续保持,未来人民生活水平、卫生医疗条件将得到更进一步的改善,人口预期寿命也将逐渐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将逐步加大,如何应对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是建设阳春市美好和谐社会之重。

    四、人口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人口素质不断提升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773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126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157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442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474人上升为659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750人上升为1270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9850人下降为3671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1357人下降为31331人。可见,拥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比重上升,而拥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口比重下降,人口素质得到持续改善。

    同时,文盲人口继续减少。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267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991人,文盲率由3.14%下降为2.59%,下降0.55个百分点。

    具有较高文化程度人口比重上升和文盲率的下降,反映出10年来全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加强基础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全市15岁及以上的常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00年,比阳江市平均水平低0.39年,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0.52年。人口素质的提高,为阳春市经济创新驱动提供更多动力。

    五、家庭户规模进一步缩小,城镇人口比重进一步提高

    全市共有家庭户276524户,集体户7060户,家庭户人口为839086人,集体户人口为3681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5人减少0.22人。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受全市人口流动日趋频繁和年轻人因为住房条件改善而选择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随着家庭观念的变化、单人家庭户比重提高,生活水平提高及生活方式日益现代化,家庭规模小型化趋势越将明显。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60359人,占41.1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15537人,占58.8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6346人,乡村人口减少39954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6.53个百分点,人口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落实落地,全市新型城镇化将继续稳步推进,城镇化程度越来越高。

    人口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城市竞争力的体现。10年来,全市人口发展趋势发生深刻变化,人口总量保持稳定增长,人口素质稳步提升,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但也面临人口结构老龄化风险的挑战。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全力把阳春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绿色生态强市。


来源阳春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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