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拍卖】全新带装修约4123元/m²起拍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2-05-17  /  浏览:642 次  /  

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6月16日10时至2022年6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662/0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北19号城央花园5幢703房,【证号:粤(2019)阳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019278号,该房地产仅办理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未办理正式产权登记】,建筑面积:140.35平方米。

【详细信息摘自《阳江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

起拍价:人民币578713元,保证金:人民币115742元,竞价增价幅度:人民币5700元。



QQ图片20220517172830.png




阳春市人民法院涉案财产调查报告表

标的名称

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北19号城央花园5幢703房

法院执行案号

(2022)粤1781执恢54号

标的物所有人

杨大有

   

 

 

 

 

 

标的情况①

建筑面积

140.35平方米

产权证号

粤(2019)阳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019278号

权利性质

市场化商品房

房屋用途

成套住宅

登记时间

2019/11/1

成交提供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权利限制情况

及瑕疵风险提示

1、被阳春市人民法院查封。

2、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存在逾期交付拍卖标的物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应充分考虑该风险。

3、该标的已作一般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春支行;抵押方式: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抵押期限:2019-10-22至2049-10-22。

4、该房地产仅办理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未办理正式产权登记。对该房地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5、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或者资产数量不符的情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6、过户的税费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竞买人可向税务机关咨询,竞价时应充分考虑该风险。

建筑物基本情况

标的位于第7层;钢筋混凝土结构。

周边环境及道路交通

标的坐落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北19号城央花园,周边主要有谷皇垌、东门头阳春二中等公交站;周边东湖华润万家、恒生壹号广场、阳春市人民医院等各类公用服务设施,配套程度较好

 市场评估总价

826732元

  其他费用

标的物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

评估报告中所列税费仅供参考,具体过户应缴费用等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O1CN014m2njC1f7GmTqDIt3_!!0-paimai.jpg









 

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2022)粤1781执恢54号

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6月16日10时至2022年6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662/0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北19号城央花园5幢703房,【证号:粤(2019)阳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019278号,该房地产仅办理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未办理正式产权登记】,建筑面积:140.35平方米。

【详细信息摘自《阳江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

起拍价:人民币578713元,保证金:人民币115742元,竞价增价幅度:人民币57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委托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广东弘德益利拍卖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接受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有意者请提前7个工作日与广东弘德益利拍卖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联系预约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0662-7753195,13824950468。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登记起拍价,至少一个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存在逾期交付拍卖标的物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应充分考虑该风险。

    2、该不动产仅办理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未办理正式产权登记。对该不动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拍卖方对房地产面积差异等问题以及资产数量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审查并承担相关责任。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并须承担且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以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标的物存在逾期交付的风险,竞买人应充分考虑。

八、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及其他存在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具体费用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次拍卖财产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的当事人。无法通知或者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具备优先购买权身份人员应当于拍卖日参加竞拍,届时未到场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缴纳方式: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阳春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阳江阳春支行,账号:643174805505)。填写交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2)粤1781执恢54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十五、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提前两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662-7725629、7753129

举报监督电话:0662-773160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广东弘德益利拍卖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咨询或者登录广东弘德益利拍卖公司网站(www.hd-auction.com.cn)、微信公众号(弘德益利拍卖行)查阅。

联系电话:0662-7753195,13824950468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

拍 卖 须 知

 

(2022)粤1781执恢54号

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6月16日10时至2022年6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662/02),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北19号城央花园5幢703房,【证号:粤(2019)阳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019278号,该房地产仅办理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未办理正式产权登记】,建筑面积:140.35平方米。

【详细信息摘自《阳江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四、拍卖标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以及资产数量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网络司法拍卖为实名拍卖,过户信息只能为登记竞买人账号所绑定的身份证信息,竞价成功后,无法修改竞买人信息。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阳春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阳春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存在逾期交付拍卖标的物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应充分考虑该风险。

    2、该不动产仅办理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未办理正式产权登记。对该不动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拍卖标的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规定。港澳台及外国人士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条件有特别限制的。竞买人务必向相关登记管理部门了解咨询,如因条件不符,导致竞买人竞得标的物不能过户的,责任自负。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利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24小时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或者资产数量不符的情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的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缴清,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阳春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阳江阳春支行,账号:64317480550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并须承担且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以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存在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咨询电话:0662-7725629、7753129

举报监督电话:0662-773160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广东弘德益利拍卖公司阳江分公司咨询或者登录广东弘德益利拍卖公司网站(www.hd-auction.com.cn)、微信公众号(弘德益利拍卖行)查阅。

联系电话:0662-7753195,13824950468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来源阿里司法拍卖


新关注914二维码——2-01.jpg

免责声明:

1、文章图片来源于“百度图片”或转载;

2、我们所转载的所有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

3、转载文章,不代表阳春房产网的观点。阳春房产网对其文字、图片与其他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其权利属性均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读者和相关方自行核实; 

4、本网页如无意中侵犯了媒体、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请来电告之,我们将立即予以删除。联系方式请点击网站底部“联系我们”查看。



帮助说明 |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留言咨询
阳春房产网 Copyright 2014-2021阳春房产网 版权所有
阳春房产网运营中心:河西泰安小区18506623251(微电)
网站客服QQ:1376970694 阳春千人购房QQ群:145152253
浙ICP备2020018941号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