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人民法院涉案财产调查报告表
标的名称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2 地块、A1-01-05地块、A1-01-06 地块、A1-01-07地块、A1-01-08 地块、A1-01-09地块、A1-01-10地块、A1-01-11地块、A1-01-12 地块、A1-01-13地块、A1-01-14地块、A1-02地块 共12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 | ||||
法院执行案号 | (2022)粤1781执1879号 | ||||
标的物所有人 | 阳春市红马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产权证号 | 土地面积(㎡) | ||
1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2 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4)第特 0000151/17220801612号 | 6601.6 | ||
2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5 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4)第特0000154/17220801615号 | 3702.6 | ||
3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6 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4)第特0000155/17220801616 | 6189.9 | ||
4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7 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4)第特0000156/17220801617号 | 5482 | ||
5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8 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4)第特0000157/17220801618号 | 4443.5 | ||
6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9 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4)第特0000158/17220801619 号 | 5188.2 | ||
7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10 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4)第特0000159/17220801620号 | 3695 | ||
8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11 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4)第0000160/17220801621号 | 5171.4 | ||
9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12 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4)第特0000161/17220801622号 | 3795.3 | ||
10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13 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4)第特 0000162/17220801623号 | 5158 | ||
11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14 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4)第特0000163/17220801306号 | 4557.2 | ||
12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2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3)第0001858/17220801570号 | 989.4 | ||
成交提供文件 |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风险提示 | 1、被阳春市人民法院查封。 2、抵押权人:广东阳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人:阳春市红马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抵押方式:一般抵押;抵押情况:1.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2 地块,抵押期限:2017-06-28 至2019-06-20;债权数额:700万元;2.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5 地块,抵押期限:2017-06-28 至2019-06-20;债权数额:160万元;3.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6 地块,抵押期限:2017-06-28 至2019-06-20;债权数额:255万元;4.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7 地块,抵押期限:2017-06-28 至2019-06-20;债权数额:225万元;5.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8 地块,抵押期限:2017-06-28 至2019-06-20;债权数额:180万元;6.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9 地块,抵押期限:2017-06-28 至2019-06-20;债权数额:235万元;7.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10 地块,抵押期限:2017-06-28 至2019-06-20;债权数额:160万元;8.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11 地块,抵押期限:2017-06-28 至2019-06-20;债权数额:210万元;9.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12 地块,抵押期限:2017-06-28 至2019-06-20;债权数额:150万元;10.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13 地块,抵押期限:2017-06-28 至2019-06-20;债权数额:225万元;11.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14地块,抵押期限:2017-06-28 至2019-06-20;债权数额:200万元;12.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2 地块无抵押。 3、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存在逾期交付拍卖标的物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应充分考虑该风险。 4、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2 地块、A1-01-05地块、A1-01-06 地块、A1-01-07地块、A1-01-08 地块、A1-01-09地块、A1-01-10 地块、A1-01-11地块、A1-01-12 地块、A1-01-13地块、A1-01-14 地块、A1-02地块,已按规划分别办出12 宗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该12宗用地共用春住建复(2018) 355号规划文件,根据规划,该12宗用地为商品楼用地,12 宗用地总面积为全体业主共有,不能分割办理单独宗地面积给买受人。 5、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2项目地块及A1-01-06项目地块原为联排住宅建筑规划,后经原阳春市住建局2018年9月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已改为商品楼用地。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2项目地块及A1-01-06地块项目现地上的联排建筑物与原阳春市住建局2018年9月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是不一致。 6、上述地块建筑物尚未完善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尚未完善产权初始登记。 7、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 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或者资产数量不符的情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8、过户的税费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竞买人可向税务机关咨询,竞价时应充分考虑该风险。 | ||||
建筑物基本情况 | 该标的位于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工业区地段,区域位置较好。 | ||||
周边环境及道路交通 | 该标的所在地区属于建成区,2公里范围内有军塘小学、南河小学、合水中学、合水镇主题公园、合水森林公园、阳春市合水镇人民政府、鸿福购物广场、润华超市等,周边公共配套一般。 | ||||
市场评估 总价 | 175015974元 | ||||
其他费用 | 标的物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 ||||
特别提醒 | 评估报告中所列税费仅供参考,具体过户应缴费用等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
变 卖 公 告
(2022)粤1781执1879号
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4月22日10时至2024年6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662/02),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2 地块、A1-01-05地块、A1-01-06 地块、A1-01-07地块、A1-01-08 地块、A1-01-09地块、A1-01-10地块、A1-01-11地块、A1-01-12 地块、A1-01-13地块、A1-01-14地块、A1-02地块共12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具体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产权证号 | 土地面积(㎡) |
1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2 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4)第特 0000151/17220801612号 | 6601.6 |
2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5 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4)第特0000154/17220801615号 | 3702.6 |
3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6 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4)第特0000155/17220801616 | 6189.9 |
4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7 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4)第特0000156/17220801617号 | 5482 |
5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8 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4)第特0000157/17220801618号 | 4443.5 |
6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9 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4)第特0000158/17220801619 号 | 5188.2 |
7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10 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4)第特0000159/17220801620号 | 3695 |
8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11 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4)第0000160/17220801621号 | 5171.4 |
9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12 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4)第特0000161/17220801622号 | 3795.3 |
10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13 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4)第特 0000162/17220801623号 | 5158 |
11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14 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4)第特0000163/17220801306号 | 4557.2 |
12 | 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2地块及以上建筑物/构建物 | 春府国用(2013)第0001858/17220801570号 | 989.4 |
【详细信息摘自《深国潼联评字【2023】30062号》】
起拍价:人民币112010400元,保证金:人民币22402080元,竞价增价幅度:人民币56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变卖标的的交易及过户按变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变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司法网络变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变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广东弘德益利拍卖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接受咨询、组织看样及变卖辅助工作,有意者请与广东弘德益利拍卖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联系预约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0662-7753195,13824950468。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存在逾期交付拍卖标的物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应充分考虑该风险。买受人按照地块现状取得,后续的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1、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2 地块、A1-01-05地块、A1-01-06 地块、A1-01-07地块、A1-01-08 地块、A1-01-09地块、A1-01-10 地块、A1-01-11地块、A1-01-12 地块、A1-01-13地块、A1-01-14 地块、A1-02地块,已按规划分别办出12 宗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该12宗用地共用春住建复(2018) 355号规划文件,根据规划,该12宗用地为商品楼用地,12宗用地总面积为全体业主共有,不能分割办理单独宗地面积给买受人。
2、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2项目地块及A1-01-06项目地块原为联排住宅建筑规划,后经原阳春市住建局2018年9月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已改为商品楼用地。阳春市合水镇北斗岗A1-01-02项目地块及A1-01-06项目地块现地上的联排建筑物与原阳春市住建局2018年9月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是不一致。
3、上述地块建筑物尚未完善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尚未完善产权初始登记。
4、变卖方对房地产面积差异等问题以及资产数量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审查并承担相关责任。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因变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变卖预缴款不予退还,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并须承担且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以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标的物存在逾期交付的风险,竞买人应充分考虑。
八、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及其他存在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具体费用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次变卖财产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的当事人。无法通知或者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具备优先购买权身份人员应当于变卖日参加竞拍,届时未到场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二、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即112010400元)。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十三、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缴纳方式: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阳春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阳江阳春支行,账号:693875714775)。填写交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2)粤1781执1879号。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十五、财产过户及交付: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确认变卖裁定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变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标的物为抵押物的,须注销他项权证方能办理过户。
对变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以及户口落户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因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以及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等原因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可能产生税费滞纳等费用。
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六、对上述标的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前提前十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662-7753193
举报监督电话:0662-773160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广东弘德益利拍卖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咨询或者登录广东弘德益利拍卖公司网站(www.hd-auction.com.cn)、微信公众号(弘德益利拍卖行)查阅。
联系电话:0662-7753195,13824950468(微信同号)
特此公告
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优惠购房
咨询热线:4000865689
免责声明:
1、文章图片来源于“百度图片”或转载;
2、我们所转载的所有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
3、转载文章,不代表阳春房产网的观点。阳春房产网对其文字、图片与其他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其权利属性均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读者和相关方自行核实;
4、本网页如无意中侵犯了媒体、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请来电告之,我们将立即予以删除。联系方式请点击网站底部“联系我们”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