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春一小区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被物业起诉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6-04-02  /  浏览:504 次  /  

阳春市河西街道康某花园多名业主因长期拖欠物业管理费,被物业起诉。近日,法院终审判决,支持物业公司全额追缴物业费的诉讼请求,明确业主应按合同约定履行缴费义务。

据了解,该小区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时长从数月至数年不等,物业公司多次上门及书面催收均无果。为保障小区正常运营,物业公司依法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物业服务基于合同形成法律关系,业主在享受小区安保、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服务的同时,支付物业费是对等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法院明确:业主缴纳物业费是维持小区公共设施运行、环境卫生、安全秩序的基本保障,也是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基础。长期拖欠物业费不仅导致服务经费不足、服务质量下降,损害已缴费业主权益,还会影响小区整体居住环境与资产价值。若业主对服务质量有异议,应通过协商、投诉等合法渠道表达,不得以拒缴物业费作为对抗方式,否则将面临诉讼、执行,甚至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涉事物业公司表示,后续将对所有长期欠费业主统一采取法律手段追缴,保障缴费业主与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广泛听取业主意见,优化服务内容、完善沟通机制、提升管理透明度,持续改善服务品质。

来源:南方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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