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楼市火爆,阳春的楼市也跟住火爆,因此很多人买了商品房置了业,现在已经开始陆陆续续交楼了,当交楼之后拿到房产证发现与合同注明的面积不符,或多或少,让人心中很有疑虑。那商品房销售条例中是怎么样规定“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时"怎么办的?下面条文详细分析怎么样解决。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这种情况下,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的误差不影响双方合同的履行,买房人必须按实际面积据实结算,不能主张解除合同。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可以自由选择解除合同或是同意继续履行合同。
(1)买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出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法院应予支持。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较大,已经超出了买房人可以接受的范围,买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方承担返还责任。
(2)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又根据房屋实际面积是大于或小于约定面积,分为不同情况。
①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面积存在误差,在一定程度上事由于出卖人造成的。因此,误差比超出3%的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
②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时由于出卖人的原因造成的,因此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是对出卖人的一种惩罚措施。
现实中,一般面积大过合同约定面积时,开发商就会主动要求购房人补交了,如果交楼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少时,开发商主动退款的相对会慢很多,积极性也差。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购房人就要积极与开发商交涉,或者寻求律师帮助。当然合同约定面积误差3%以内,双方不追责除外。
编辑:泓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