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得看看!关于开展2020年户口整顿工作的通告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0-06-27  /  浏览:2438 次  /  

阳江市公安机关

关于开展2020年户口整顿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人口普查前,我市公安机关将于2020年6月至9月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全面调查核对本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和数据资料,及时清理解决发现的问题,使户口登记项目更加完备准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确保人口资料全面详实,为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工作方式

结合我市“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采取上门见面或者电话、网络等不见面方式,逐户、逐人核对户籍登记信息,登记暂住人口信息。


二、整顿重点

重点查清登记常住人口中重复户口、人户分离和户口待定人员,因服现役、死亡、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以及未登记的暂住人口。


三、整顿内容

(一)对常住人口中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二)对公民有2个以上户口的,保留其真实合法的户口,注销其他重复户口。

(三)对无户口人员,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办理户口登记。

(四)对集体户进行全面清理,督促符合家庭户落户条件的人员尽快将户口迁出。

(五)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变更、更正。


四、主动配合

(一)因服现役、死亡、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等原因未注销户口或持有重复户口的本市户籍居民,出生未登记户口的婴儿,本人、亲属或监护人到户籍地派出所或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请登记。

(二)在原户籍地迁出户口未到拟入户地落户的市民,应当尽快到原户籍地或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或落户手续。

(三)无户口人员应当尽快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

(四)本人或配偶已在我市购置住宅房屋并已办理产权证的本市集体户人员,已毕业的本市大专院校学生集体户人员,或符合其他家庭户落户条件的集体户人员,应当尽快申请将户口从集体户迁出。

(五)发现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本市户籍居民,可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

(六)在我市暂住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应到暂住地派出所或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行居住登记。



    特此通告。

 

 

                                 阳江市公安局 

2020年6月23日

 





来源:阳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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