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投资约273亿,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开始招标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20-09-25  /  浏览:3604 次  /  

    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起于阳江阳春市(接开平至阳春高速公路),往西经圭岗镇、永宁镇、双滘镇、高州大坡镇、深镇镇、古丁镇、平山镇、水口镇,终于茂名信宜市北界镇(省界),与广西岑溪(粤桂界)至大新高速公路相接,路线长约公里。拟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120公里/小时,总投资约273亿元。




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我省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且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项目已具备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条件,现对投资人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为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招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阳江阳春市(接开平至阳春高速公路),往西经圭岗镇、永宁镇、双滘镇、高州大坡镇、深镇镇、古丁镇、平山镇、水口镇,终于茂名信宜市北界镇(省界),与广西岑溪(粤桂界)至大新高速公路相接,路线长约140公里。拟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120公里/小时,总投资约273亿元。


具体建设内容、方案、技术标准、投资估算等最终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本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期不超过25年。2021年底前开工建设。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并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公路建设、经营管理企业(即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实行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机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①、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③,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2独立投标人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清算、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截至2019年末,注册资本不低于20亿元,总资产不低于200亿元。


(3)最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财务状况良好。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截至2019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及交通运输部取消在广东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东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没有因行贿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国内主导(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且交工验收合格的高速公路项目累计主线里程不少于150公里。


3.3联合体投标人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联合体成员均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清算、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截至2019年末,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亿元,总资产不低于200亿元;联合体其他成员注册资本均不低于1亿元,总资产均不低于6亿元。


(3)联合体成员最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财务状况良好。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截至2019年末,联合体净资产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的投资比例加权计算后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联合体成员净资产均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


(5)联合体成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及交通运输部取消在广东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东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没有因行贿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联合体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联合体成员中至少一方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国内主导(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且交工验收合格的高速公路项目累计主线里程不少于150公里。以集团或总公司名义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其绝对控股的公司或分公司业绩可计入集团或总公司,但业绩不得重复计算。


(7)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超过5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不予办理投标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前期工作情况及政府优惠


4.1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招标人对项目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实施安排做出的决定,以及组织完成的前期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各项评估(评价)、已开展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等),并支付相关费用。


4.2政府优惠


(1)本项目的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三)款规定,本次招标确定的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情况下可以不进行招标。


(2)招标人支持该项目在全省优先实施高速公路桥隧叠加收费,具体方案待施工图设计批复后研究确定。


(3)若国家出台政策对经营性公路最长收费期限进行调整,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5 获取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同时需提供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并填报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后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工可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 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公告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邮    编:510101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83825927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邮    编:51062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87575800转807


传    真:020-87578002转823


电子邮箱:bjzj90122@126.com


 


2020年9月23日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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