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有三个项目工程设计方案作调整,快认真看看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20-09-29  /  浏览:2302 次  /  

阳春市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源楼1#、2#商住楼建设工程设计(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阳春市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调整“金源楼1#、2#”建设工程设计(调整)方案的审批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对“金源楼1#、2#”建设工程设计(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或申请听证:

  一、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阳春市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建设项目名称:金源楼1#、2#商住楼

  建设项目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东侧

  建设用地面积:13641.8平方米

  方案概况:金源楼1#、2#商住楼由于预留安装空间不足,导致部分机械停车位不能安装,实际总停车位较规划停车位减少138个。为解决车位不足的问题,公司拟将不足的138个停车位调整设置在该公司开发的东湖友源购物中心地下室负二层中,其他指标不变。详见公示图。

  公示日期: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2日

  公示期限:13天

  二、如对公示及图纸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到我局建设规划股咨询。

  三、项目公示内容见市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公示公告栏或项目现场公示牌或阳江日报。

  四、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内

  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原阳春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662-7733525  陈先生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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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湖友源购物中心建设工程设计(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阳春市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调整“东湖友源购物中心”建设工程设计(调整)方案的审批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对“东湖友源购物中心”建设工程设计(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或申请听证:

  一、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阳春市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建设项目名称:东湖友源购物中心

  建设项目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东侧

  建设用地面积:74958.9平方米

  方案概况:金源楼1#、2#商住楼由于预留安装空间不足,导致部分机械停车位不能安装,实际总停车位较规划停车位减少138个。为解决车位不足的问题,公司拟将不足的138个停车位调整设置在该公司开发的友源购物中心地下室负二层中。友源购物中心地下室原规划只有一层,现增加负二层地下室,在满足友源购物中心规划要求的停车位基础上,增加金源楼1#、2#商住楼不足的停车位。其他指标不变。详见公示图。

  公示日期: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2日

  公示期限:13天

  二、如对公示及图纸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到我局建设规划股咨询。

  三、项目公示内容见市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公示公告栏或项目现场公示牌或阳江日报。

  四、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内

  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原阳春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662-7733525  陈先生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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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宏强逸璟公馆建设工程设计(调整)方案公示

  阳春市佳和实业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调整“阳春市宏强逸璟公馆”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批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对“阳春市宏强逸璟公馆”项目建设工程设计(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或申请听证:

  一、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阳春市佳和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建设项目名称:阳春市宏强逸璟公馆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建设项目地点:河西街道合桃岭

  建设用地面积:4488.69平方米

  方案概况:1、该项目原规划主要设置为两栋13层的高层住宅,现调整为两栋12层的高层住宅和一栋5层的联排住宅;2、调整后该方案容积率为2.5、绿地率为10.06%、建筑密度为39.98%,设置了89个小车位,其中标准小车位43个,三层机械立体停车位46个。

  其他详见公示图。

  公示日期: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2日

  公示期限:13天

  二、如对公示及图纸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到我局建设规划股咨询。

  三、项目公示内容见市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公示公告栏/、阳江日报或项目现场公示牌。

  四、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内

  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原阳春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662-7733525  朱先生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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