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发布闲置土地情况公示,共有7块土地共约152475m²闲置,土地用途有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均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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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阳春市卓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东莞长安(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S13号地块,面积13446.78平方米,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该用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经调查认定,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该地块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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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阳春市卓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东莞长安(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S11号地块,面积4446平方米,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该用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经调查认定,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该地块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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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阳春市阳春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位于岗美镇黄村村委会凤山头地段,面积64438平方米,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该用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经调查认定,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该地块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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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阳春市阳春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位于阳春市岗美镇黄村村委会凤山头地块四,面积45399.12平方米,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该用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经调查认定,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该地块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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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阳春市阳春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位于阳春市岗美镇黄村村委会凤山头地块二,面积20000平方米,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该用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经调查认定,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该地块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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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阳春市宏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阳春市三甲镇三圩村委会东门鱼塘,面积1376.75平方米,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该用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经调查认定,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该地块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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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广东电网阳江阳春供电局位于阳春市三甲镇三圩村委会河口坪,面积3368.71平方米,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该用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经调查认定,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该地块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7日
来源阳春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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