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有效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与稳定,深化农村改革,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奠定产权基础。我市将开展“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力争2020 年底前基本完成登记发证任务。
农村宅基地
是农民最看重的“家当”
宅基地审批管理
事关广大村民的切身利益
关系着农村的长远发展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向符合条件的村民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来源阳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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