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原权属人的合法权益,使公众了解、参与阳春市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以下简称“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本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
一、土地征收项目
阳春市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共涉及三个地块,均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蟠龙村(详见附图),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6.6428公顷,根据阳春市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耕地0.0004公顷、园地3.3600公顷、林地2.2866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781公顷、建设用地0.9177公顷,拟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
地块一:拟征收土地3.2615公顷,其中蟠龙村白坟、鹊垌一、鹊垌二、鹊垌四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9363公顷,蟠龙村京社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8222公顷,蟠龙村新寨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0737公顷,蟠龙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4293公顷,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地块二:拟征收土地0.0358公顷,其中蟠龙村白坟、鹊垌一、鹊垌二、鹊垌四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0006公顷,蟠龙村响石、京社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0352公顷,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地块三:拟征收土地3.3455公顷,其中蟠龙村白坟、鹊垌一、鹊垌二、鹊垌四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1348公顷,蟠龙村白坟、响石、鹊垌一、鹊垌二、鹊垌四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2.5319公顷,蟠龙村白坟、新寨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1910公顷,蟠龙村响石、白坟、龙颈、鹊垌一、鹊垌二、鹊垌四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4878公顷,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征收土地有关情况征求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一)对该事项实施的态度;(二)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三)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四)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参与方式及期限
公示时间自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5日(共10日),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示,并在本项目土地征收涉及的村委公告栏张贴公告。如对本项目实施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信息以信函或电子邮箱方式实名向我局或评估单位进行反馈。组织评估单位: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刘贻锋,联系电话:0662-7733791,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西路;评估单位:广东精地规划科技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联系人:刘小姐,电话:0662-3387296,电子邮箱:jingdi0662@126.com,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249号,邮编:529500。
附件: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7日
来源阳春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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