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紧急】阳春发现一名密接者活动轨迹及开展核酸筛查的通告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2-01-09  /  浏览:1253 次  /  

2022年1月8日23时50分,我市收到茂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来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协助追踪管理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函》,称密接曾某目前在我市活动。经调查,曾某于12月31日在深圳地铁5号线民治站地铁安检时与确诊病例王某近距离接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对此,我市高度重视,阳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即时启动应急响应,立即派人跟进,落实防控措施。经阳江市及阳春市卫健、公安、疾控部门联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该名密切接触者具体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月3日,15:50在茂名市电白水东乘坐网约车(滴嗒平台)18:00到达阳春市垌尾街71号出租屋,当天没有再外出。

1月4日,10:30在垌尾街凤姐肠粉店吃早餐,吃完早餐后步行返回垌尾街71号出租屋,当天没有再外出。

1月5日,9:46在垌尾街凤姐肠粉店吃早餐,吃完早餐后步行返回垌尾街71号出租屋,当天没有再外出。

1月6日,白天没有外出。18:30乘坐滴滴车到东湖广场,后到旺角亭(华润万家店)吃寿司,19:05结帐;19:20进入万有引力书店,逗留约5-10分钟;然后在东湖广场散步后步行到阳春市华润万家超市二楼购买面包、牛奶等,在超市逗留约半小时,20:40结账离开,骑共享单车返回垌尾街71号出租屋,之后没有再外出。

1月7日,白天没有外出。18:00骑共享单车到阳春市铂金湾尚尊会所;19:05步行到福源烧鹅皇(铂金湾店)吃饭,20:00再次步行回到铂金湾尚尊会所直至23:24离开,骑共享单车返回垌尾街71号出租屋,之后没有再外出。

1月8日,当天没有外出。

密切接触者曾某及其同住的同学9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为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阳春市已对有关人员采取了管控措施,同时,请在上述时间段与该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交叉或重合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于1月9日9:00-13:00时携带身份证就近到文塔小学、东湖广场飞马像旁边、垌尾街颐年阁篮球场三个临时核酸采样点采样(特别提醒:24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应暂缓采样)。前往采样点时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避免扎堆。

阳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凡上述时间与曾某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立即向属地街道、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勤洗手,多通风,外出佩戴口罩,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

感谢广大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阳江市阳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662-7773196。





阳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9日


新关注914二维码——2-01.jpg

免责声明:

1、文章图片来源于“百度图片”或转载;

2、我们所转载的所有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

3、转载文章,不代表阳春房产网的观点。阳春房产网对其文字、图片与其他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其权利属性均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读者和相关方自行核实; 

4、本网页如无意中侵犯了媒体、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请来电告之,我们将立即予以删除。联系方式请点击网站底部“联系我们”查看。



帮助说明 |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留言咨询
阳春房产网 Copyright 2014-2021阳春房产网 版权所有
阳春房产网运营中心:河西泰安小区18506623251(微电)
网站客服QQ:1376970694 阳春千人购房QQ群:145152253
浙ICP备2020018941号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