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代豪庭、君临豪庭、瑞安理想华府等项目设计方案公示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22-03-02  /  浏览:1621 次  /  

阳春市昆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君临豪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阳春市昆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君临豪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对“君临豪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或申请听证:

  一、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阳春市昆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建设项目名称:君临豪庭

  建设项目地点: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新吉园区S20地块、四桥路西侧

  建设用地面积:7068.05平方米

  方案概况:项目规划用地南北两端为绿地,中间规划有2幢26层的高层建筑。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建筑密度34.72%,容积率8.18,绿地率30.15%。其他详见公示图。

  公示日期: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14日

  公示期限:12天

  二、如对公示及图纸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到我局建设规划股咨询。

  三、项目公示内容见市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公示公告栏、阳江日报或项目现场公示牌。

  四、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内

  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原阳春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662-7733525  陈先生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日








阳春市凯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时代豪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阳春市凯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时代豪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对“时代豪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或申请听证:

  一、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阳春市凯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用地

  建设项目名称:时代豪庭

  建设项目地点: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新吉园区S14地块、四桥路东侧

  建设用地面积:7071.6平方米

  方案概况:项目规划用地南北两端为绿地,中间规划有2幢26层的高层建筑。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建筑密度34.7%,容积率8.17,绿地率30.14%。其他详见公示图。

  公示日期: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14日

  公示期限:12天

  二、如对公示及图纸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到我局建设规划股咨询。

  三、项目公示内容见市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公示公告栏、阳江日报或项目现场公示牌。

  四、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内

  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原阳春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662-7733525  陈先生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日








瑞安理想华府、阳豪花园总平面图二次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阳春市万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春市阳豪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瑞安理想华府、阳豪花园项目”总平面图方案二次调整的审批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对“瑞安理想华府、阳豪花园项目”总平面图二次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或申请听证:

  一、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阳春市万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春市阳豪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建设项目名称:瑞安理想华府、阳豪花园

  建设项目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黑石岭B1-B6地块

  建设用地面积:65811.51平方米

  方案概况:本次调整主要为竖向标高调整,阳豪花园已建B-1、B-2栋室内标高比规划标高高1米左右,因此需按照实际建设情况对该两栋建筑及其西侧室外竖向标高作出调整。调整后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规划建筑的位置、层数、建筑面积等均没有变化。其他详见公示图。

  公示日期: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14日

  公示期限:12天

  二、如对公示及图纸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到我局建设规划股咨询。

  三、项目公示内容见市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公示公告栏或项目现场公示牌。

  四、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内

  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原阳春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662-7733525  陈先生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日






来源阳春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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