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出8张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全部位于春城镇兴华路逸颐轩联排别墅,存在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来源阳春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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