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第五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审结果公示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进一步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传承、保护工作,根据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做好第五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的通知》(春文广旅体通〔2021〕64号)文件要求,我市自2021年10月19日至今开展了阳春市第五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此次申报共涉及5个类别,7个项目,4个申报单位,公示期为20天,时间从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5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实名书面提出。
受理单位:阳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阳春市东湖益民路图书馆综合楼七楼
联 系 人:严桂利
联系电话:0662—7734403 18926357433
电子邮箱:1438494738@qq.com
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4月12日
来源阳春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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