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份欠薪案件公告,1份涉及兴华路某项目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2-04-27  /  浏览:991 次  /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春人社监字〔2022〕第14-2号)




  欠薪单位名称:国昌巨达工程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北京东燕郊美林君渡底商5-5

  法定代表人: 刘志达              联系电话:17610857778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2年4月20日,刘永钰等15人到我局投诉,称他们是在阳春市兴华路月盈春州府做工的工人,国昌巨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他们2021年10月不等的工资合计人民币壹拾叁万贰仟伍佰捌拾圆整(¥132580.00元)。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于 2022 年 5月 6日 10 时 00 分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范震成、刘能伸

  联系电话:0662-7727404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河西迎宾大道331号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7日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春人社监字〔2022〕第8-2号)(1)




  欠薪单位名称: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大道7003号

  法定代表人: 鲍洪星   联系电话:18170805788、18170800011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2年3月23日,何伟亮等13人到我局投诉,称他们是阳春市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修建道路项目的工人,赖光辉找他们过来工作,还拖欠他们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不等的工资合计人民币玖拾万零叁仟圆整(¥903000.00)。你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已立案查处。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于 2022 年 4月 29日 10 时 00 分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范震成、刘能伸

  联系电话:0662-7727404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河西迎宾大道331号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5日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春人社监字〔2022〕第8-2号)(2)




  欠薪单位名称:阳春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阳春市潭水镇尧垌村委会均安村

  法定代表人: 王杨松   联系电话:18170800388、18970308451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2年3月23日,何伟亮等13人到我局投诉,称他们是阳春市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修建道路项目的工人,赖光辉找他们过来工作,还拖欠他们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不等的工资合计人民币玖拾万零叁仟圆整(¥903000.00)。你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已立案查处。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于 2022 年 4月 29日 10 时 00 分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范震成、刘能伸

  联系电话:0662-7727404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河西迎宾大道331号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5日




来源阳春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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