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公路迎来新时代!关于印发阳春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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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春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春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5月13日市政府党组会议和市政府第十七届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阳春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交基〔2021〕708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21〕10号)等精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支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动态评价、严格考核”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在全市农村公路推行“路长制”,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村公路管养新模式,提升农村交通服务品质,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按照《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县道县管、乡村道路乡镇管”的规定,落实党政领导、属地责任,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路域环境整治、道路扬尘治理、交通秩序维护、保畅通等工作,建立覆盖县道、乡道、村道的“路长制”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路长运行机制,建立联防联控联动的农村公路问题报告及处置机制。2022年底,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和出行安全显著提升,管理资金得以落实,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面实现。

  二、组织体系

  (一)成立市领导小组。成立阳春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交通运输方面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有关部门组成(组成人员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路长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二)成立镇(街道)领导小组。各镇(街道)相应成立镇(街道)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

  (三)建立市级路长组织体系。设立市农村公路总路长,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路长是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由市分管交通运输方面工作的副市长、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村(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市级路长、镇(街道)级路长、村级路长的“总路长+市、镇(街道)、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

  设立市农村公路总路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原则上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依托现有机构和资源,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完善农村公路专群结合的养护运行机制,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技术人员履职能力的指导考核;结合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解决当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加大“四好农村路”相关就业岗位开发力度,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落实沿线农民工就近务工就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好对乡道、村道的统筹管理工作,明确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升专业管理水平。村(居)民委员会要调动群众积极性,吸纳群众主动参与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市领导小组

  负责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路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镇(街道)领导小组

  负责统一协调推进全镇(街道)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工作。

  (三)各级路长

  实行市级总路长统一领导、各级路长对管辖范围内农村公路具体负责的“路长制”责任体系。市级总路长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农村公路“路长制”的落实、运行及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统筹市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机制,明确各级路长的具体职责和责任清单;组织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的主要目标、重要政策,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督促落实相关责任,协调解决农村公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市级路长协助总路长推进“路长制”运行工作,并对辖区内县道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负总责,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镇(街道)级路长对辖区内乡道、村道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负总责,协助总路长和市级路长协调解决乡、村道管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监督指导村级路长履行职责。

  村级路长负责协助做好辖区内村道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落实上级路长的相关安排,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四)市路长办

  市路长办是辖区内农村公路“路长制”的主要组织协调机构,负责落实总路长的工作部署,承担县域内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日常管理的责任。制定各级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联系、协调、记录、传达、反馈、督办等工作,开展巡查督查,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定期向总路长汇报有关情况。

  (五)基层队伍

  路政员负责路政管理,重点加强县道路面巡查和路产路权保护,及时防止、制止损坏破坏农村公路设施的行为。

  监管员负责乡、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及保险理赔,指导村道养护管理工作,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并协助公路执法机构进行查处。

  护路员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日常巡查,及时清除路面垃圾和水沟杂物,整修边坡和绿化,及时发现灾毁等构造物破坏问题并上报相关路长或管养单位。

  四、工作内容

  (一)做好农村公路规划。将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规划、村庄规划、国省道干线规划等有效衔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提前谋划农村公路的发展方向,确保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将农村公路建设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依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做好统筹安排。

  (二)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一是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全市农村公路网络,推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提升县道、乡道的技术等级,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路网联结工程升级改造;一方面逐步对具备建设条件和发展需要的县乡道进行两车道以上的扩建升级。二是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硬化路改造建设成果,有序推进通村组农村公路路基路面拓宽。三是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实施农村公路安全提升工程,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步”制度,及时推进危旧桥梁整治改造,加强长下坡路段安全隐患整治提升,建设“平安村口”。四是健全完善项目包管理机制,鼓励采用农村公路项目包,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强化工程全过程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完善质量监督体系,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推进市、镇(街道)、村农村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推广“市统一执法,镇(街道)、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市有路政员、镇(街道)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提高广大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定期开展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推动决策科学化、管理信息化。

  (四)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落实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和桥隧日常检查,注重预防性养护,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寿命,大力推广成熟的养护工程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提升养护机械化水平。

  (五)加强路域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净化,推进路宅分家、路田分家,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垃圾,促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生态环境自然和谐,打造“畅、安、舒、美”的出行环境,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引领作用。

  (六)加强农村公路运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持续提升农村客运班线通达广度和深度,加快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不断深化交通运输业与邮政快递业融合发展,在物流运输、站点设置和服务网络等方面继续优化两者的资源,不断扩大和延伸我市农村物流覆盖面和服务深度。

  (七)加强社会监督。在县道、乡道、村道两侧的显著位置竖立路长公示牌,标明路线的名称、路线规模标准、路长和相关工作人员姓名、工作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八)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体系建设。健全我市农村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农村公路应急预案,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响应效率。以专业化养护公司为主体,加强养护队伍应急能力建设,保障抢险设备的储备和调配,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灾毁抢通能力。加大农村公路定期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灾害天气等特殊时段安全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安全可靠。加大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增加群众安全意识。

  五、工作机制

  (一)协同联动机制。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路长特别是市级总路长每年应组织不少于2次路长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各级路长应定期向上级路长报告管辖公路运行情况。

  (二)路长巡查机制。市领导小组对管辖公路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检查。市、镇(街道)、村级路长应结合相关工作对管辖路段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其中市级路长日常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镇(街道)级路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路长每周不少于1次。路政员、监管员、护路员对所负责路段日常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对县、乡、村道要进行每年不少于1次的专项巡查,可由对应的路线路长和基层队伍(主要指路政员、监管员、护路员)开展,并形成专项巡查报告。对检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相关管养单位,督促及时进行整改。

  (三)公告公示制度。应以新媒体、报纸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市、镇(街道)、村各级路长名单,并在各路段显著位置设置“路长制”公示牌,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充分认识“路长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一路一长、部门联动、分级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路长制”工作落实。加强督促考核,完善“路长制”考核奖惩措施,因地制宜、因路施策,确保“路长制”运行高效。

  (二)加强资金保障。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创新融资渠道,强化资金保障。依法依规整合涉农资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本级财政公共预算等资金,通过“路长制”平台统筹使用。要切实落实市、镇(街道)、村三级“路长制”工作经费,通过财政投入、政府债券、土地出让收益、公路冠名权出让等多种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及管理资金。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基本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建设养护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三)加强技术支撑。要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工作人员管理效能。加强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广东省数字农村公路管理系统,积极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信息化应用,将路、人、责统一起来,提升“路长制”运行效率。

  (四)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七、工作考核

  (一)建立“路长制”考核体系。根据不同公路等级,实行差异化绩效考核,把各路段遏制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作为考核主要指标,分等级考评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属地政府,具体考核办法及评价标准由市路长办另行制定。镇(街道)、村级路长及工作组成员考核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二)考核结果运用。“路长制”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市对镇(街道)工作绩效评价,并作为镇(街道)年度考核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八、其他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路长办负责解释。

  附件:1. 阳春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阳春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附件1

  阳春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统筹和承上启下作用,加强对镇(街道)级农村公路“路长制”进行指导、监督,不断完善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成立阳春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谦常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郑振汉副市长

  成员:叶广洪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重文市发改局总经济师

  覃田市公安局副局长

  严军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黄基策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泉璋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张声站市住建局副局长

  冼业兴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许经葵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市委农办常务

  副主任、市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

  黄庚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肖少青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练常旺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严国雄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韦兴军市林业局副局长

  傅敏智市生态环境分局总工程师

  陈烨河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林进业松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吴广宁春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美玲石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天豪合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何耀敏陂面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曾金环圭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显增永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谭支乐马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林金德潭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林悠辉河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梁春柳三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勇昌八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叶广健双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超岗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敦诚春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敖卓鸥河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叶广洪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主任:邱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宏伟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站长

  蔡步清市交通运输局交通管理总站站长

  成员:廖永发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与综合规划股股长

  吕德强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审计股股长

  毛东承市交通运输局执法监督与路政管理股股长

  余业豪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股股长

  姚宗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副站长

  郑育文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副站长

  吴茂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副站长

  郭学禹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化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组长批准。

  附件2

  阳春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负责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路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部门职责,建立联动机制。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会同领导小组成员相关单位研究制定“四好农村路”建设有关政策、规定和措施;组织协调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工作落实;对“路长制”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二)市发改局:指导开展农村公路和运输车站建设等相关项目的前期工作以及审批工作;协助交通运输部门推进农村公路改(扩)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三)市公安局:协助拟订“路长制”政策和制度文件,对路长承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职责进行指导、培训、监督;负责打击涉嫌农村公路违法犯罪行为。

  (四)市财政局:负责完善公共财务支持农村公路的政策,统筹安排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所需资金,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

  (五)市人社局:按照上级规定协同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等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

  (六)市自然资源局:协调做好农村公路用地审批和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

  (七)市住建局:指导农村公路发展涉及的相关城乡建设工作,指导逐步实施“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工作。

  (八)市水务局:负责农村公路路域的水利设施的保护工作。

  (九)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将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任务,加强通自然村路域环境整治,协调推进村内道路、入户道路建设,统筹指导过村镇路段村庄清洁行动。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推进有关通自然村公路工作,负责在农村公路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工作,将“路长制”工作内容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做好相关考核工作。

  (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指导农村公路沿线乡村旅游发展,协助指导农村通景道路、休息驿站、标识标牌等涉旅游设施建设,加大乡村旅游线路宣传工作,负责推动“农村公路+旅游”融合发展。

  (十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路长制”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管理等工作,指导推进“路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监督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安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路长制”有关信息发布工作。

  (十二)市应急管理局:指导监督农村公路工程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应急处置机制及农村公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十三)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市建成区城市道路范围内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清理整顿。

  (十四)市林业局:负责农村公路涉林用地的审批;负责开展农村公路沿线绿化,加强农村公路两侧林地保护和管理。

  (十五)市生态环境分局:协调做好农村公路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六)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具体工作落实,做好乡村道的建设、管理、养护、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和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镇(街道)路长办公室的组建,规范运行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统筹落实巡查工作,建立巡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强化考核激励,督促落实总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监督指导村级路长履行职责。协调推进解决“路长制”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人员和经费进行保障,将“路长制”工作纳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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