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阳春市中联投资有限公司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吉祥南路西侧吉祥公园东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387.94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约定动工开发日期为2022年1月24日。经调查,上述地块存在超约定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认定上述地块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现予以公示。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5日
2
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阳春市阳春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位于阳春市岗美镇黄村村委会凤山头地段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64438平方米,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约定动工开发日期为2021年12月23日。经调查,上述地块存在超约定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认定上述地块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现予以公示。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6日
3
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阳春市春湾镇那星村民委员会位于阳春市春湾镇海螺农民生活安置区4区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6564.04平方米,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规定动工开发日期为2020年12月27日。经调查,上述地块存在超规定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认定上述地块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现予以公示。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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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阳春市春城街道头堡村民委员会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边东南方、北寅大垌村生活用地西北方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2476平方米,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规定动工开发日期为2022年2月4日。经调查,上述地块存在超规定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认定上述地块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现予以公示。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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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莫尤劲、吴成玉、莫天龙公民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人民桥西南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1222.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约定动工开发日期为2021年9月4日。经调查,上述地块存在超约定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认定上述地块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现予以公示。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6日
6
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黄扬山公民位于阳春市马水镇新风村委会新屋背地块二A-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790.54平方米,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约定动工开发日期为2021年6月5日。经调查,上述地块存在超约定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认定上述地块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现予以公示。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6日
7
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黄扬山公民位于阳春市马水镇新风村委会新屋背地块二A-0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616.52平方米,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约定动工开发日期为2021年6月5日。经调查,上述地块存在超约定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认定上述地块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现予以公示。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6日
8
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广东阳春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春城街道阳春大道北19号CC-ZCC-0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29175.36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约定动工开发日期为2021年1月8日。经调查,上述地块存在超约定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认定上述地块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现予以公示。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6日
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黄扬山公民位于阳春市马水镇新风村委会新屋背地块二A-0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1172.14平方米,用途为仓储用地,约定动工开发日期为2021年6月5日。经调查,上述地块存在超约定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认定上述地块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现予以公示。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6日
10
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广东新兴铸管有限公司位于阳春市马水镇广东新兴铸管厂北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面积53414.82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约定动工开发日期为2021年7月24日。经调查,上述地块存在超约定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认定上述地块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现予以公示。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6日
来源阳春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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