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阳春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春北“山水画廊”实施单元)》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重要批示精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全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现场会议精神,促进城乡土地资源有序有效流动和高效集约配置,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根据《广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要求,目前《阳江市阳春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春北“山水画廊”实施单元)》已编制完成。现按要求将项目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阳江市阳春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春北“山水画廊”实施单元)
二、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
(一)申报单位:阳春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单位:阳春市春湾镇人民政府、阳春市河㙟镇人民政府、阳春市石望镇人民政府、阳春市松柏镇人民政府、阳春市合水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
阳春市春湾镇、河㙟镇、石望镇、松柏镇、合水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区域划定总面积为106208.3080公顷,整治区域范围划定与项目区域保持一致。建设内容涉及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乡村风貌体提升和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导入等。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公示内容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期为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5日,请社会各界人士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以下地址:
(一)地址: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二)联系方式:0662-7729791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6日
《阳春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春北“山水画廊”片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23年12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1036号),提出自2024年起,针对局部地区存在的空间无序化、耕地碎片化、土地利用低效化、生态功能退化等问题,在总结现有42个国家级和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2023年项目验收经验的基础上,扩展到省“百千万工程”首批22个典型县、110个典型镇。
根据省文件工作要求和阳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阳春市拟按照“全市谋划,分片实施”的原则开展阳春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春湾镇作为省“百千万工程”首批典型镇,坐拥龙宫岩、石林、凌霄岩等4A景区,依靠漠阳江两岸形成连片的耕地,按省要求须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根据摸底调查,结合春湾镇及周边镇资源禀赋特点,我局选定了以春湾镇为核心的春北“山水画廊”片区(春湾镇、合水镇、石望镇、松柏镇、河㙟镇)作为阳春市首个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区域,并组织编制完成了《阳春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春北“山水画廊”片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1036号)。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以漠阳江为主轴,系统考虑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资源要素,以及乡村振兴发展和历史文化保护,整治区域包括春湾镇、合水镇、石望镇、松柏镇、河㙟镇5个镇行政区域范围,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风貌提升及历史文化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相关乡村振兴产业导入等内容。
来源阳春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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