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海湾花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的批前公示
阳江市金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调整“金海湾花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对“金海湾花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或申请听证:
一、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阳江市金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
建设项目名称:金海湾花园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春城街道春州大道东北侧
建设用地面积:69731.9平方米
方案概况:主要调整如下
1、77、78栋调整首层配套用房,增加首层商铺,层数由32层改为31层,建筑高度由99.9米改为98.1米;
2、79、80栋调整首层配套用房,增加首层商铺,层数由32层改为31层,建筑高度由99.9米改为98.1米;
3、91栋增加首层配套用房,层数由32层改为31层,建筑高度由99.9米改为98.1米;
4、调整垃圾房位置,由94栋调整到91栋;
5、地下车位由875改为846个,地上车位由594改为615个;
6、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建筑基底面积16524.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2014.8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09100.6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2914.15平方米,容积率3.00,建筑密度23.7%,绿地率30.04%,停车位1461个(其中147个充电桩车位)。其他详见公示图。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23日
公示期限:10天
二、如对公示及图纸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到我局建设规划股咨询。
三、项目公示内容见市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公示公告栏或项目现场公示牌。
四、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内
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原阳春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662-7733525 陈先生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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