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海湾花园项目77-80栋、91栋及其地下室建筑方案(调整)的批前公示
阳江市金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金海湾花园项目”77-80栋、91栋及其地下室建筑方案(调整)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对“金海湾花园项目”77-80栋、91栋及其地下室建筑方案(调整)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或申请听证:
一、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阳江市金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
建设项目名称:金海湾花园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春城街道春州大道东北侧
建设用地面积:69731.9平方米
方案概况:主要调整77-80栋、91栋及其地下室建筑方案,具体如下:
1. 由于77-80栋、91栋首层大堂水电井位置疏散通道偏窄及水电设备要求,为避免后期施工误差等造成疏散通道不满足规范要求,调整大堂内部布置,调整电表间位置,加宽了疏散通道。
2. 由于对77-80栋结构施工图设计中发现按原有结构计算不满足规范要求,在77-80栋的03户入户花园处补充结构加强板。
3. 裙楼的护栏由实墙修改为通透栏杆。
4. 地下室车道由5.5米改成6.5米通道。
5. 为了外立面更加美观及通风效果等原因,需对77-80栋、91栋外立面进行调整。
6. 调整后基底面积、建筑面积、计容面积、不计容面积、层数和高度均不变。其他详见公示图。
公示日期: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
公示期限:11天
二、如对公示及图纸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到我局建设规划股咨询。
三、项目公示内容见市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公示公告栏或项目现场公示牌。
四、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内
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原阳春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662-7733525 陈先生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9日
77-80、91栋调整对比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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