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春市公安局关于《阳春市禁止在市区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征集广大市民意见和建议的函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5-08-04 / 浏览:64 次 /
- 2025-08-04 更新 投诉举报
阳春市公安局关于《阳春市禁止在市区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征集广大市民意见和建议的函
为防治环境污染,维护城市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当前我市实际,我局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阳春市禁止在市区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春府办〔2018〕11号文)进行了修订,现广泛征求全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9月4日前反馈至我局邮箱:cmy7736279@163.com,或以文稿形式送至我局(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北178号),联系电话:0662-7733624。
附件:1.阳春市禁止在市区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2.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图
阳春市公安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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