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恒大宣传“无理由退房”实为有条件退房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18-05-12  /  浏览:7460 次  /  

近日,陕西的郭女士向中国交通广播记者反映,她在恒大认购了一套房,因为恒大宣传可以“无理由退房”,郭女士在支付了首期款和定金后,由于对环境不满意,想退房,销售人员却告诉她,她的退房申请没有通过,必须交齐首付款之后才能退房。

 

来自黑龙江的购房者赵先生告诉中国交通广播记者,在他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向恒大提交了退房申请,然而,近五个月的时间过去了,退房一事却迟迟没有进展。
 
(新浪微博网络搜索无理由退房)
 
未交齐首付款不能无理由退房
 
3月8日,郭女士夫妻二人在广东省阳江市恒大御景湾认购了一套房,当天支付了一万多元的首期款和一万元的定金。郭女士说,销售人员表示在4月8日前交齐剩余的首付款,并到银行办理好分期即可。但4月初,因感觉海岛和想象中有一定差距,郭女士不想买这套房了。
 
 
 
郭女士表示,当时看到恒大有无理由退房的宣传,4月4日,她向销售人员书面递交了退房申请。但恒大的销售人员回复,负责审批的领导出差了,暂时处理不了。近一个月后,5月2日,销售人员回复郭女士,她的退房申请公司没批。
 
“他说我违约了,没有交齐首付款的总额,也就是21万多元,没有去银行办理按揭,并通过银行的资质审查。但对一般的消费者来说,所谓的无理由就是不需要任何理由,不需要任何条件”,郭女士说。
2015年4月,恒大集团宣布,恒大在全国的住宅楼盘均可无理由退房,恒大成为全国首个宣布“无理由退房”的大型房企。
 
5月11日,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拨打了恒大集团深圳公司一楼盘的销售电话,销售人员表示,她对于“无理由退房政策”的具体内容并不清楚,“我们这边是可以无理由退房的,但是具体时间我们这边不是很清楚。”
 
随后,记者联系了恒大在河北石家庄的一个楼盘项目的销售人员,对方表示,目前该项目已经没有“无理由退房”的政策了,“因为现在涉及到和地方政策不一样,网签的话,现在不允许撤备案了,所以去年就取消无理由退房了。”
 
最终,记者从恒大地产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的一位售后人员处了解到,并不是一认购,交了定金,就可以马上签无理由退房的文件。该销售人员表示,“从认购开始没有任何违约行为,交够首付款以后,并且买的是住宅项目,项目上会给您出示无理由退房的文件,签署了这两个文件的话,在后期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在交房之前,是可以提出来享受无理由退房的。”
 
 
 
交齐首付没有违约申请退房也没了下文
 
记者在网络搜索“恒大无理由退房”,搜索结果靠前的多是恒大无理由退房的投诉内容和分析解读,甚至,还有人建了恒大退房维权群。那么,在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购房者提出“无理由退房”是否能够顺利退房呢?去年12月25日,黑龙江哈尔滨的赵先生在恒大珺庭认购了一套房,当天交了42万多元的首付,并签署了购房合同。由于对楼层不满意,赵先生想退房。
 
赵先生表示,“我完全符合无理由,所谓的无理由退房必须满足很多条件,银行贷款资质、征信、银行流水等等,在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才能无理由退房。不是说所谓的无理由就是什么理由都不用讲,就可以退房的。”
在赵先生完全符合退房条件的情况下,近五个月的时间过去了,退房一事却没有任何进展。赵先生称,“恒大所有的项目,销售人员都是外雇的,没有恒大集团本部的人,报上去之后,销售人员就不管了。我向恒大投诉,客服人员每次都说会反映,但一直拖到今天都没有处理。现在这房子到底是卖了还是没卖,我都不清楚,恒大集团根本没有人管这件事。”
 
当初买房的时候,销售人员是否告知了购房者“无理由退房”的一些条款呢?赵先生表示,销售人员从来没和他说过,“等到我要退房的时候,他才说。无理由退房的细则,购房者在买房时是看不到的,但是等要退房的时候,就会看到那个细则,要具备贷款资质、银行流水、工作证明等等,还要在交齐首付的情况下才能退钱,定金不予退付。”
 
记者在郭女士购买的该恒大楼盘微信广告宣传图中看到,无理由退房“具体条款”的字体大小,仅为无理由退房“标语”的12分之一,从手机屏幕上看,一个字的高度不到1毫米,肉眼根本无法识别。
 
(无理由退房细则解释请见棕色区域)
开发商设定的无理由退房“成立条款”,在消费者认购时是否做到了明确告知?宣传图将无理由退房的条款缩小到肉眼无法识别的字号刊登,是否对消费者形成误导?
 
对此,记者多次联系恒大集团,客服人员表示,“我们总部的相关部门是没有对外的联系方式的。”截至记者发稿,恒大集团没有做出回应。
 
专家:无理由退房属于一种营销手段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严格意义上来讲,无理由退房属于营销方面的一种手段,“房产交易是一个动辄百万,甚至上千万的事情,无理由退房必然会带来一些损失,在合同或者是整个交易流程中,肯定会有一些设置,它只是宣传了一个比较醒目的一个词语。”
 
在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甲德看来,无理由退房是一种夸大的宣传。“退房不完全取决于开发商,房屋经过备案后,并不是说开发商想退就能退的。而开发商做宣传的时候,无理由作为宣传语弄得特别大,但是下面的条款又弄得特别小。‘无理由退房’会让消费者觉得,不管什么条件都能够退款,这其实是一种夸大的宣传。根据相关报道,我觉得开发商这种宣传有不当之处,应该予以纠正,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周甲德表示。
评论员王言虎认为,企业要主动承担披露信息的责任。“很多人吐槽恒大的无理由退房政策,因为它并不是无理由退房,比如要想无理由退房,必须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不是签订认购协议,还必须缴纳首付款,才能申请退房。此外,未按时办理按揭的等等都无法申请无理由退房。就恒大而言,要想推行这项政策,必须做好一个前提——要充分的信息公开。
 
“申请无理由退房需要哪些条件要一一给购房者罗列出来,让他们心知肚明,而不是为了卖房子而去刻意隐瞒什么信息,欺骗消费者。在机构与个人之间,因为机构掌握更多的信息主动权,要主动的承担披露信息的责任,而不是让购房者去猜谜语,最终因此遭受什么损失。”王言虎说。
 
同时,张大伟提醒,购房者在做决策时应该慎重。对于市场来说,购房本身是一个投资或者说是一个比较大的决策,不能鼓励或者通过这些字眼导致购房者有随意买房的误判。
 
本文来源中国交通广播 记者:冯华妹
 
 
 
 
 
 
 
编辑:泓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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