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了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春城街道兴华路西侧办理中兴名志·铂金湾三期D15-1型、D15-2型建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经我局依法审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7日对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相关事项进行现场公示和网上公示,公示期10天。
公示内容如下:项目位于春城街道春城街道兴华路西侧中兴名志·铂金湾三期(D15-1型、D15-2型建筑)。经我局依法审查,该建筑主要功能为住宅,其中D15-1型、D15-2型建筑层数为16层。详见中兴名志·铂金湾三期总平面图(此次总平面图中D15-1型、D15-2型由原4幢建筑改为3幢建筑,建筑轮廓线均有所调整,但裙楼位置没有发生变化,由于建筑幢数减少一幢,地下室也相应减少一个门厅,约74平方米,同时D15-1型层数由17层改为16层,D15-2型层数由13层改为16层;调整后主要指标:容积率2.02,建筑密度24.9%,绿地率33%,户数4690户,车位4583个)、建筑平面图和建筑立面图等图纸。
上述相关内容可直接到我局或市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公示公告栏或通过电话(0662-7733525)查询。凡是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或在公示期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编辑:泓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