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春城街道新云村委会单竹巷村拆迁安置用地项目规划总平面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阳春市春城街道办向我局提出关于阳春市春城街道新云村委会单竹巷村拆迁安置用地项目规划总平面调整方案审批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对于阳春市春城街道新云村委会单竹巷村拆迁安置用地项目规划总平面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或申请听证:
一、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阳春市春城街道办
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建设项目名称:阳春市春城街道新云村委会单竹巷村拆迁安置用地
建设项目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校前路西侧
建设用地面积:21295.69平方米
方案调整情况:在B04、C04联排住宅西侧增加伸发阳台1.5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总建筑面积58995.1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8995.18平方米,容积率2.77,建筑密度44.57%。具体详见阳春市春城街道新云村委会单竹巷村拆迁安置用地规划总平面图。
二、如对公示及图纸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到我局建设规划股咨询。
公示日期: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9日
公示期限:10天
三、项目公示内容见市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及项目现场公示牌。
联系电话:0662-7733525 薛女士
四、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内
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9日
关于《阳春市春城街道育才路与城云南路交汇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因城市发展需要,我局组织编制了《阳春市春城街道育才路与城云南路交汇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以下简称控规草案)。现控规草案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各社会团体和群众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办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该草案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15日
公示方式:地块现场周边张贴、市自然资源局公示栏张贴和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公示内容:控规草案规划控制条件及相关图件。
地块地址:控规草案含1个地块,位于市区春城街道育才路与城云南路交汇处。
规划用途: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规划地块面积:7972.66平方米
主要规划控制指标: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0米,7972.66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23917.98平方米。具体规划控制条件详见附图。
以上公示内容可在市自然资源局五楼公示栏、地块周边张贴栏及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查看或通过电话查询。
如对该控规草案规划用地性质及相关规划控制条件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陈述和申辩。需要申请听证的(申请听证内容须详细陈述,且与本控规草案规划内容相关,其他如征地问题等听证申请不在本控规草案听证申请受理范围),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附图:阳春市春城街道育才路与城云南路交汇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图则
联系单位: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62-7731088
邮箱地址:yckjghg@163.com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西路45号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4日
关于《阳春市春城街道大华岭公园南入口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因城市发展需要,我局组织编制了《阳春市春城街道大华岭公园南入口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以下简称控规草案)。现控规草案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各社会团体和群众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办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该草案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15日
公示方式:地块现场周边张贴、市自然资源局公示栏张贴和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公示内容:控规草案规划控制条件及相关图件。
地块地址:控规草案含1个地块,位于市区春城街道大华岭公园南入口。
规划用途:地块规划为图书与展览用地。
规划地块面积:3102.97平方米
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3.2,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总计容建筑面积≤9929.5平方米。具体规划控制条件详见附图。
以上公示内容可在市自然资源局五楼公示栏、地块周边张贴栏及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查看或通过电话查询。
如对该控规草案规划用地性质及相关规划控制条件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陈述和申辩。需要申请听证的(申请听证内容须详细陈述,且与本控规草案规划内容相关,其他如征地问题等听证申请不在本控规草案听证申请受理范围),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附图:阳春市春城街道大华岭公园南入口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图则
联系单位: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62-7731088
邮箱地址:yckjghg@163.com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西路45号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4日
关于《阳春市公安局旧城南派出所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公示
因城市发展需要,我局组织编制了《阳春市公安局旧城南派出所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以下简称控规草案)。现控规草案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各社会团体和群众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办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该草案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15日
公示方式:地块现场周边张贴、市自然资源局公示栏张贴和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公示内容:控规草案规划控制条件及相关图件。
地块地址:控规草案含1个地块,位于市区春城街道春江路东侧。
规划用途:地块规划为文化活动用地。
规划地块面积:1191.68平方米
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5%,建筑限高≤24米,总计容建筑面积≤1787.52平方米。具体规划控制条件详见附图。
以上公示内容可在市自然资源局五楼公示栏、地块周边张贴栏及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查看或通过电话查询。
如对该控规草案规划用地性质及相关规划控制条件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陈述和申辩。需要申请听证的(申请听证内容须详细陈述,且与本控规草案规划内容相关,其他如征地问题等听证申请不在本控规草案听证申请受理范围),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附图:阳春市公安局旧城南派出所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图则
联系单位: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62-7731088
邮箱地址:yckjghg@163.com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西路45号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4日
关于《阳春市河西街道天心岗(陈奕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因城市发展需要,我局组织编制了《阳春市河西街道天心岗(陈奕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以下简称控规草案)。现控规草案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各社会团体和群众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办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该草案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5月9日-2023年6月9日
公示方式:地块现场周边张贴、市自然资源局公示栏张贴和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公示内容:控规草案规划控制条件及相关图件。
地块地址:控规草案含1个地块,位于市区河西街道天心岗。
规划用途:地块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二类工业用地,行业类别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规划地块面积:5567.11平方米
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0.9,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总计容建筑面积≥5010.4平方米。具体规划控制条件详见附图。
以上公示内容可在市自然资源局五楼公示栏、地块周边张贴栏及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angchun.gov.cn)查看或通过电话查询。
如对该控规草案规划用地性质及相关规划控制条件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陈述和申辩。需要申请听证的(申请听证内容须详细陈述,且与本控规草案规划内容相关,其他如征地问题等听证申请不在本控规草案听证申请受理范围),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附图:阳春市河西街道天心岗(陈奕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图则
联系单位: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62-773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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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东湖西路45号
阳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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